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复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 发布机构:本站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日
黑安协字〔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4﹞2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命名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申请
2020年命名的全国示范企业自主提出复审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3、近3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4、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材料,中央企业还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审核意见。
二、资料报送时间
各复审单位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复审材料提交给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包括电子版(U盘)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
三、组织审核
协会对2020年命名的全国示范企业要根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对复审单位提供的复审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在申请表推荐单位处盖章,回传给企业,同时将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企业登录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系统http://123.57.243.207,填写申报信息,并在2024年10月15日上传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要认识到位。各单位要把复审工作作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保证示范企业能够持续改进、历久弥新的积极措施来对待,精心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复审工作。
(二)要严格把关。对示范企业进行复审时,要重点检查三年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保持情况,安全生产绩效、持续改进和创新发展等情况,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三)要注重时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复审工作时间紧促,要抓住机遇,积极作为,力求按规定时限上报,确保这项工作不间断、不停步、持续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许茸、阎焕臣
联系电话:0451-82112458、13684604579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邮编:150030)
电子邮箱:hljsaqscxh@163.com
附件:
1、《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2、《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
3、2020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下载: